新闻中心News center
推荐阅读Recommended
注册的佛山公司3月1日起注销手续简单化
2017-02-28
从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3月起广东将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与一般注销登记程序相比大大简化。
执照后的公司,在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
选择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的企业,应当确保其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
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企业还需要在“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上发布公告,公告期为45日。与一般注销登记程序相比,减少了办事环节、公告成
本、提交材料和核准时限,增加了公示系统公告,信息推送、异议等程序。
改革后,注册的佛山公司无需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清算组及其负责人备案。但并不免除企业的清算责任,企业
在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前,应当确保其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
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企业不再提交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
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等材料,仅需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材料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上一主题:佛山注册公司注意三证合一、五证合一 |
下一主题:国家税务总局:3月纳税申报期限从16日延长至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