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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下月开始实施 超四成消费者不知道
2018-12-27
《电子商务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但是最新的调查显示有超过4成的消费者并不知道。《电子商务法》的实施对于整顿电商行业的乱状起着重要的作用。下面和佛山立华星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2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南京等全国各地消费者组织发布了《电子商务法》消费者认知情况调查报告。报告显示,对于即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电子商务法》,受访者知晓率尚不足六成。
为了解消费者对于《电子商务法》的认知情况以及近期参与网络消费的有关情况,中消协组织开展了此次调查活动。本次调查通过网络渠道投放问卷,共回收有效样本12196个,调查还通过舆情系统采集网络消费评论共计335342条。
调查结果显示,关于是否知道最新颁布的《电子商务法》,受访者选择知道的比例为57.8%;而在知道《电子商务法》的受访者中,52.8%的受访者表示“非常了解”,不了解的受访者仅占比1.9%。受访者中选择“不知道”的比例有42.2%,说明普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近一半受访者认为,“假冒商品屡禁不止”是电商领域最突出的问题;其次,“质量不合格商品较多”(42.4%)和“线上线下商品质量不一致”(40.6%)占较大比例。质量问题成为消费者对于电商购物关注的焦点。
此外,八成受访者看好《电子商务法》在规范电子商务领域与净化消费环境方面的积极作用。中消协建议,电商经营者要认真落实《电子商务法》要求,加快提升服务消费者的综合能力;电商平台要履行平台责任,为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良性互动环境;相关部门要严格监管执法,督促电商经营者及电商平台落实责任,并拓展宣传渠道,促进形成全民普法热潮。
质量不合格和假冒伪劣是电商领域最突出的两大问题。微商和直播平台是"重灾区"。而随着新法的实施,很多空白被填补。比如,微商、代购在法律上被明确定义为电子商务经营者,要相应承担义务与责任,这将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
虚假宣传、网络售假、刷单炒信、物流滞缓 …… 这些都是网购中,被大家吐槽最多的问题。同时,由于缺少解决问题的有效渠道,相较于线下购物,线上购物维权更为困难。为了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服务,2018 年 8 月 31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电子商务法》,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电子商务争议解决、电子商务促进、法律责任等进行详细规定。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新法将于 2019 年 1 月 1 日正式实施。
对于《电子商务法》,了解的人多吗?会带来哪些改变?中消协近日通过网络调查问卷,共回收 12196 个有效样本。同时通过舆情系统采集网络消费评论共计 33.5 万条。调查结果显示,《电子商务法》知晓率不足六成。
但八成受访者看好《电子商务法》在规范电子商务领域与净化消费环境方面的积极作用。其中,强化网购平台和微商监管的呼声最高。调查结果显示,近半数受访者认为最需要加强监管的是网购平台;其次,微商和外卖订餐也亟待提升监管水平,分别占比 33.9% 和 31.7%。以网购平台商城为代表的电商平台,在规范市场秩序方面具有先天优势,应该合理强化其平台责任来提高治理实效。
微商跑路难了,下月 1 日被正式纳入监管
在网上买了瓶知名品牌的酒,结果瓶盖上的防伪标志是非法代码;连衣裙颜色和网上图片不一样,开岔的地方还露着里布;网上买的电脑用了不到一周,死机两次 …… 根据调查,质量不合格和假冒伪劣是电商领域最突出的两大问题。七成受访者表示,遭遇过网络商品售假问题。超半数受访者遭遇过跨境电商假货问题。其中,微商和直播平台上暴露出的问题最突出。调查结果显示,在微商和直播平台等新兴网络交易平台遇到"劣质产品"问题的受访者比例最高。
而在购买到假货后,仅有 12.1% 消费者成功获赔,多数受访者因为鉴定困难或者商家不承认有假货而无法进行合理维权。"电商经营者跑路,无法索赔"也是最常遇到的问题。此外,"法律法规不够细致明确,存在法律漏洞"问题也十分突出,占维权难原因的 41.3%。
专家分析,近几年来,网络消费发展迅猛,微商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同时,微商也成为消费者权益受损的重灾区。对于那些无实体店、无营业执照、无信用担保、无第三方交易平台,进入门槛低的微商,一旦与消费者发生消费纠纷,微商往往通过更换账号或直接删除"好友"关系,试图逃避法律责任。
但随着《电子商务法》后,微商作为电子商务经营者在法律上被明确,相应地就要承担起对应的义务与责任,这将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新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其中自然人、非法人组织就包括微商和代购。今后,他们也需要进行工商登记,依法取得相关许可,并纳税。
不得刷好评、删评论,平台应建立信用评价制度
此外,在调查中,很多受访者反映,电商平台存在"好评返现"活动、删除购物评价等行为。部分卖家为了冲销量在评论上做文章,一方面利用"小恩小惠"诱导消费者给好评,一方面购买"水军"刷好评。而当商品质量出现问题时,消费者记录下的真实感受,却被卖家或者平台删掉。
而这类行为将在今后被禁止。《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此外,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
12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南京等全国各地消费者组织发布了《电子商务法》消费者认知情况调查报告。报告显示,对于即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电子商务法》,受访者知晓率尚不足六成。
为了解消费者对于《电子商务法》的认知情况以及近期参与网络消费的有关情况,中消协组织开展了此次调查活动。本次调查通过网络渠道投放问卷,共回收有效样本12196个,调查还通过舆情系统采集网络消费评论共计335342条。
调查结果显示,关于是否知道最新颁布的《电子商务法》,受访者选择知道的比例为57.8%;而在知道《电子商务法》的受访者中,52.8%的受访者表示“非常了解”,不了解的受访者仅占比1.9%。受访者中选择“不知道”的比例有42.2%,说明普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近一半受访者认为,“假冒商品屡禁不止”是电商领域最突出的问题;其次,“质量不合格商品较多”(42.4%)和“线上线下商品质量不一致”(40.6%)占较大比例。质量问题成为消费者对于电商购物关注的焦点。
此外,八成受访者看好《电子商务法》在规范电子商务领域与净化消费环境方面的积极作用。中消协建议,电商经营者要认真落实《电子商务法》要求,加快提升服务消费者的综合能力;电商平台要履行平台责任,为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良性互动环境;相关部门要严格监管执法,督促电商经营者及电商平台落实责任,并拓展宣传渠道,促进形成全民普法热潮。
质量不合格和假冒伪劣是电商领域最突出的两大问题。微商和直播平台是"重灾区"。而随着新法的实施,很多空白被填补。比如,微商、代购在法律上被明确定义为电子商务经营者,要相应承担义务与责任,这将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
强化网购平台和微商监管的呼声最高
虚假宣传、网络售假、刷单炒信、物流滞缓 …… 这些都是网购中,被大家吐槽最多的问题。同时,由于缺少解决问题的有效渠道,相较于线下购物,线上购物维权更为困难。为了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服务,2018 年 8 月 31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电子商务法》,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电子商务争议解决、电子商务促进、法律责任等进行详细规定。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新法将于 2019 年 1 月 1 日正式实施。
对于《电子商务法》,了解的人多吗?会带来哪些改变?中消协近日通过网络调查问卷,共回收 12196 个有效样本。同时通过舆情系统采集网络消费评论共计 33.5 万条。调查结果显示,《电子商务法》知晓率不足六成。
但八成受访者看好《电子商务法》在规范电子商务领域与净化消费环境方面的积极作用。其中,强化网购平台和微商监管的呼声最高。调查结果显示,近半数受访者认为最需要加强监管的是网购平台;其次,微商和外卖订餐也亟待提升监管水平,分别占比 33.9% 和 31.7%。以网购平台商城为代表的电商平台,在规范市场秩序方面具有先天优势,应该合理强化其平台责任来提高治理实效。
微商跑路难了,下月 1 日被正式纳入监管
在网上买了瓶知名品牌的酒,结果瓶盖上的防伪标志是非法代码;连衣裙颜色和网上图片不一样,开岔的地方还露着里布;网上买的电脑用了不到一周,死机两次 …… 根据调查,质量不合格和假冒伪劣是电商领域最突出的两大问题。七成受访者表示,遭遇过网络商品售假问题。超半数受访者遭遇过跨境电商假货问题。其中,微商和直播平台上暴露出的问题最突出。调查结果显示,在微商和直播平台等新兴网络交易平台遇到"劣质产品"问题的受访者比例最高。
而在购买到假货后,仅有 12.1% 消费者成功获赔,多数受访者因为鉴定困难或者商家不承认有假货而无法进行合理维权。"电商经营者跑路,无法索赔"也是最常遇到的问题。此外,"法律法规不够细致明确,存在法律漏洞"问题也十分突出,占维权难原因的 41.3%。
专家分析,近几年来,网络消费发展迅猛,微商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同时,微商也成为消费者权益受损的重灾区。对于那些无实体店、无营业执照、无信用担保、无第三方交易平台,进入门槛低的微商,一旦与消费者发生消费纠纷,微商往往通过更换账号或直接删除"好友"关系,试图逃避法律责任。
但随着《电子商务法》后,微商作为电子商务经营者在法律上被明确,相应地就要承担起对应的义务与责任,这将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新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其中自然人、非法人组织就包括微商和代购。今后,他们也需要进行工商登记,依法取得相关许可,并纳税。
不得刷好评、删评论,平台应建立信用评价制度
此外,在调查中,很多受访者反映,电商平台存在"好评返现"活动、删除购物评价等行为。部分卖家为了冲销量在评论上做文章,一方面利用"小恩小惠"诱导消费者给好评,一方面购买"水军"刷好评。而当商品质量出现问题时,消费者记录下的真实感受,却被卖家或者平台删掉。
而这类行为将在今后被禁止。《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此外,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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